查看: 9614|回复: 2

黑客非法入侵案揭删帖黑幕 删帖49条获利8万余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5-5-25 17:2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0-4 14: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删除网帖,犯罪嫌疑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经济利益。在海南省日前公布的一起“黑客”非法入侵案中,记者发现,如今各种“职业删帖”的广告在网络铺天盖地,秒删、快删、慢删被明码标价,一条灰色地下利益链已悄然形成。  

      神秘消失的帖子令“黑客”浮出水面

      入侵论坛计算机系统,非法删帖49条就能获利8万余元,而雇佣其他“黑客”入侵计算机系统收入则更颇为丰厚。这是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近期破获一起网络“黑客”删帖案的“核心故事”。

      据警方介绍,去年4月,海南省某大型论坛上出现了一条关于河北某家大型企业送礼名单的帖子,引发网友高度关注,该企业联系网站删帖未能成功。而几天后,网站工作人员却惊讶地发现这条曝光帖子突然消失了。在确定非内部人员所为后,网站向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报案。

      经过警方缜密侦查,一个以非法入侵网站论坛,删除帖子获利的“黑客”团伙浮出水面。

      办案民警说,湖南籍男子曹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工作,后来发现入侵网站论坛删除帖子能非法获利,便开始“招兵买马”。重庆籍男子吕某在网上看到曹某的“招聘信息”与,与其达成协议,开始经营替人删除网站帖子的业务。

      2011年5月到10月期间,曹某和吕某合伙非法删除49个凯迪论坛帖子,获利8万余元。除此之外,曹某还以每帖500元到800元的价格承接删除“我爱购物网”“南方网”帖子删除的业务,并找来何某负责,两人为此也获利8万余元。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一些企业或个人不愿意负面消息在网络上传播,急切想删帖,无论要价多高,这些人都会支付。

      应运而生的“网络危机公关”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网络舆论日益强大。一些企业单位和个人的负面信息曝光率逐渐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危机公关公司”应运而生,专门负责删除客户在网络上的负面信息,甚至出现了为删帖而非法入侵网站计算机的非法行为。

      办案人员说,真正的网络谣言会不攻自破,一些客观存在的负面信息则让事件当事人惶恐不安。随着删帖需求不断增多,一条非法删帖的灰色利益链逐形成。

      在本案中,曹某向警方交待,自己只是网络“危机公关”的中间人。在他之上,是专业删帖公司和高级代理人;在他之下,是负责删帖的“黑客”;他只充当一个承接的角色,既不负责跟删帖客户直接联系,也不懂删帖如何操作。

      曹某说,他加入大量网络公关的QQ群,在其中承接国内各大知名网站的删帖业务。去年1月,通过互联网和吕某结识后,通过QQ群接收各类删帖业务,交由吕某通过黑客手段进行删除,并将获利的酬金抽取部分给吕某。“每帖收1800元,给吕某1400元,自己收400元。”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论坛工作人员说,一般要求删帖的客户在负面消息曝光后,会找到网络危机公关公司,然后这些公司再联系专业删帖公司,删帖掮客获取信息后交给负责删帖的黑客完成业务。

      记者通过QQ联系到了一家显示在大连的删帖公司,发现该公司在淘宝网上有一个专门的网店,上边清晰地说明“各类网站数据维护、新闻、视频、博客、知道、贴吧论坛贴子处理链接”。经过询问,记者得到的答复是,删除知名论坛的网帖需要2000到4000元不等。如果不着急,帖子将在3天内删除,价格略低。如果想快删,收费要高出500元。该公司还表示,还可通过特殊手段进行“秒删”,价格可以商量。

      删帖既掩盖事实真相又危害网络安全

      一些网络专家急切地告诉记者,删帖这种“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行为,不但会混淆视听,掩盖事件真相,更会极大程度危害网络安全。

      查办案件的王警官说,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要求删帖人急于消除负面信息的心理乘虚而入,趁机敲诈勒索,事态一旦扩大,被骗几率很大。而一旦被一些不怀好意的删帖公司盯上,则后患无穷,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应对。

      2011年,国家有关部门曾在全国联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删帖公司”在内的一大批从事非法网络公关活动的网站被关闭。但是记者发现,在沉寂一段时间后,“删帖公司”卷土重来。

      “我国在网络安全监管方面仍不到位。”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孝民说,一般来说,很多网站都有申请删除信息的正规流程,也不排除一些网站内部人员利用自己的权限与不法分子进行金钱交易,更有甚者,直接入侵网络采用黑客行为,破坏网站数据以达到删除信息目的。

      吕某表示,发现凯迪论坛有安全漏洞之后,他曾经告诉论坛工作人员,表示可以义务帮忙修复漏洞,但论坛方面没有理会他。“从纯技术方面讲,很容易恢复”。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我国对“网络危机公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极易给不法行为提供生存土壤,亟待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

      作者:夏冠男 傅勇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5 16: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牛的公司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7 17: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牛*的真不需要请人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指导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浙江省台州刑侦支队

    DEFCON GROUP 86025

    旗下站点

    邮箱系统

    应急响应中心

    红盟安全

    联系我们

    官方QQ群:112851260

    官方邮箱:security#ihonker.org(#改成@)

    官方核心成员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苏ICP备2021031567号 )

    GMT+8, 2024-11-18 06:45 , Processed in 0.020172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ihonker.com

    Copyright © 2015-现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