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站引起的不安。(已解决!)
本帖最后由 Qug_ 于 2015-4-5 00:04 编辑(已解决)
一两个月了,校网一直没拿下,安全性挺好,学校请专人维护的,今天没事又搞了学校网站,灵感突发,分分钟暴菊花,提权时准备重启,不知是服务器问题还是。。。机子没有起来,现在一直是关的。想问如果我和学校人员反应会不会被开除,或者直接蹲。。。(毕竟有损失吗)
如果会的话我就不和管理员说了,反正不知道是我。郁闷啊。
如果没损失的话一般没事 一般非法入侵和渗透是非法的。如果校方对此没有过大的反应,记个过还是会的。如果校方把你当成黑客,完完全全破坏的黑客。或许你要受到网络法的处置。一般情况学校是以教育为主的。按照你破坏的情况和损坏度来判定你的过错有多大。楼主请认真思考一下,我们是什么,如果你觉得你是红客请认真检测和通报管理员并且不要经常入侵我国网站和破坏我国网络等。 分分钟找个借口断电 China丶小妖 发表于 2015-4-4 08:42
一般非法入侵和渗透是非法的。如果校方对此没有过大的反应,记个过还是会的。如果校方把你当成黑客,完完全 ...
我靠,讲得我怕怕的,不一定给处分吧。。。 凡火火。 发表于 2015-4-4 09:09
分分钟找个借口断电
?额,怎讲 凡火火。 发表于 2015-4-4 09:09
分分钟找个借口断电
断电这是个好办法,顶一个 就说学校服务器登不上,,自己去电脑那看看,,不小心动住插销了,,,或者说:自己条件反射,,离开前关灯再关门~~~~~~(关灯时是拔下总电闸~~~~一般学校都是连排的空气开关,,第一个是总电闸)!!!! 玩大了吧,注意安全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